因工作开展需要,凯里北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无人值守收费系统一体化服务,本次采购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无人值守收费系统一体化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凯里北环高速公路收费总里程72.571公里,分为S07凯里绕城高速、S42凯福高速2段,其中S07凯里绕城高速经过三棵树、九寨、翁稍、虎庄、万潮、炉山、碧波等至隆昌连接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S42凯福高速经过炉山、凤山连接瓮马高速马场坪互通。共设九寨、翁稍、万潮、炉山、凤山、碧波、虎庄(凯里北)7个收费站。
3、采购范围:本次需要采购安装无人值守收费系统的车道共计3条,翁稍收费站一条人工入口车道、一条出口人工车道,虎庄收费站(凯里北)一条人工入口车道。
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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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核心功能与技术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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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发卡机器人 |
1.车型自动识别:准确识别客车、货车等各类车型。 2.自动发卡功能:接收车辆感应信号后,自动吐出通行卡或纸券。 3.入口全自助:集成车辆检测、信息读写、语音提示等功能,实现入口车道无人化自助通行。 4.确保智能设备接入省路网中心或公司内部网络时,符合所有通信协议、数据接口及性能标准要求。 5.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要求,对设备及关联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及风险评估,并提供合规检测报告。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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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缴费机机器人 |
1.车型自动识别与费额计算:精准识别车型,自动计算通行费。 2.多元化支付:支持ETC刷卡、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现金支付(如具备)等多种方式。 3.电子发票出具:集成“纸改电”系统,支付完成后按需提供电子发票获取二维码或链接。 4.出口全自助:实现从识别、缴费到开票的出口全流程自助服务 5.确保智能设备接入省路网中心或公司内部网络时,符合所有通信协议、数据接口及性能标准要求。 6.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要求,对设备及关联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及风险评估,并提供合规检测报告。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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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站 |
3.云坐席音视频通话。 4.远程处理入口称重业务。 5.收费广场视频监控。 6、工作站最低配置满足以下要求:(4台显示器(24至27寸显示器(HDMI))、2台主机(支持分屏显示,i5处理器,8G独立显卡,内存条16G,DDR5 512GBSSD),6个USB接口)、2套收费键盘、2套标准鼠标键盘(含鼠标垫)、2套四分屏支架、2套USB麦克风(带静音,除杂音功能)、2套音响。)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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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货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翁稍收费站),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及税费等各项费用;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场地,乙方负责15日内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入网及网络安全检测,经甲方确认设备及软件正常运作后方视为交货。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进场的产品批号必须与随车的质量检测报告一致;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7、结算支付条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按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营期、软件运维硬件维修服务期三个阶段进行支付(设备及软件交付给甲方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三个月,试运行期满进入软件运维硬件维修服务期,期限为2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乙双方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收费试运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软件运维硬件维修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扣留的金额。
8、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
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部分实行三包,质保二年。甲方预留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已包含在试运营期和软件运维硬件维修服务期间扣留的金额)或以质保函代替,扣留期限2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售后服务保证:软件运维及硬件维修服务期限为2年,由乙方或其指定的服务单位提供免费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后的硬件非人为损坏的修复,以及因软件崩溃导致的直接损失和第三方财产损失的赔偿(例如造成的通行费损失、非正常落杆造成的车辆损坏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1月12日18:00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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