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27 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 标土建二工区项目经理部已由二十五局发展〔2024〕166号批准成立。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盾构工程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盾构钢套筒租赁、安拆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深圳地铁27号线二工区包含文光-西丽区间、西丽站改造、西丽-丽山区间、丽山站、丽山站-丽水站区间、丽水站,共2站3区间及西丽站改造,线路总长4.37km。投资额为11.83亿元。里程碑工期: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6月28日,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2028年12月5日全线双线洞通(含联络通道);2030年4月28日竣工验收;2030年6月28日开通初期运营。 西丽站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含站台板的改造、新增轨顶风道以及轨道隔墙及附属建筑工程防淹改造等。 丽山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装配+现浇矩形框架结构,车站长213m,标准段宽19.8m,深17.43~18.43m,覆土厚度:约3m。 丽水站为地下二层岛式站台车站,装配+现浇矩形框架结构,车站长197m,标准段宽19.8m。深17.23~18.23m,覆土厚度:2.6~4.0m。 文光站~西丽站盾构区间:左右线长度分别为618.14m。主要穿越全、中、微风化花岗岩,局部位于土状强风化花岗片麻岩,覆土10m~18m,线路最大坡率29‰,区间设置一处联络通道,采用矿山法施工。 文光站~西丽站明挖区间为地下一层单跨现浇混凝土结构(接收井为双层结构),长85.4m,宽12.484~17.587m,明挖法施工。 西丽站~丽山站盾构区间左右线分别长为1390.942m,1371.672m。主要穿越砾质黏性土、全、强、微风化花岗岩,覆土8.9m~35.1m,线路最大坡率29‰,区间设置2处联络通道,采用矿山法施工。 西丽站-丽山站明挖区间为地下一层单柱双跨现浇混凝土结构(其中西丽站大里程端53米为双柱三跨结构),长122.51m,宽13.35~19.245m,深19.224~19.972m,明挖法施工。 丽山站~丽水站区间左右线长度分别为1648.478m,1646.113m。主要穿越地层为全、强、微风化花岗岩等,区间覆土16.9~20.2m,最大纵坡为25‰,区间设置2处联络通道,分别采用矿山法和机械法施工。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盾构钢套筒租赁和安拆服务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盾构钢套筒租赁业务经验,以及相应安装、拆卸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深圳市安检站等政府部门的检验要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证明其具备同等盾构钢套筒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能力和经验的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同等安全生产条件证明文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确保具备开展安装、拆卸作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拟派往本项目的安装、拆卸作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起重机械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高处作业证等),每人一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证书核发单位为具备相应资质的主管部门(需提供作业人员名单、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投标人租赁的盾构钢套筒须具备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盾构钢套筒资源调配能力,所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如直径、钢板厚度、设计压力等)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需提供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清单,明确设备编号、关键参数、最近检测情况等信息,并承诺可按时调配至项目现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盾构钢套筒安装、拆卸的技术能力和人员配置,投标人须具备开展安拆作业所需的配套设备(如起重机械、运输车辆、焊接设备、检测工具等),且设备均具备有效的检测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设备清单及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2024年近三年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所提供的租赁物资(盾构钢套筒)必须性能完好,要求购置期限5年以内,满足本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及近期的法定检测报告,并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现场验收;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招标物资租赁及安拆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谈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环境违规等责任及相关费用。
②投标人须承诺租赁物资及安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装卸、保管、维修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③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
5.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谈判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1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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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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