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2026 年至2028 年度飞灰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峰村大坞里2.2 项目规模:不涉及。
2.3 服务期限:自2026 年3 月1 日起至2029 年2 月28 日止(具体起始服务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起运地的飞灰接料作业、运输和目的地的飞灰卸车、其他约定情况的处理作业。
项目预估未螯合的飞灰(原灰)年产量为22000 吨。具备满足采购方飞灰日产日清能力,最大运输间隔不超过24h。
本次飞灰运输服务主要以吨包和袋装平板车运输、罐装车飞灰运输服务两种模式。中标单位所使用的运输车辆须严格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运输标准,且尾气排放应达到国六标准。中标单位至少需为采购方配备两辆罐装运输车、一辆平板运输车辆以及一辆备用罐装车,以确保飞灰运输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平板车的使用与否,以采购方发出的通知为准。
运输终点:运输距离约80-160 公里。具体根据各处置单位运行情况和调度计划等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9 类)。
(4)投标人辖属车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9 类)。
(5)中标后需依照浙江省相关运输要求开展备案,具体备案要求以浙江省管理规定执行。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 个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中的货物运输的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完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请登录)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1 月20 日14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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