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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店、张家店城中村改造项目(水岸雅居三期) 新增配变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家店、张家店城中村改造项目(水岸雅居三期)新增配变工程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管委会多方统筹安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6854.29 万元。建设规模:水岸雅居三期外强电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环网柜、开闭所、箱变、配电箱及配管、电缆、电缆井等的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北区时尚大街以西,雅居路以南,冀衡路以北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25.079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 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新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其他要求:①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0 09:00至2026-01-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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