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生产及行政车辆共计17台,为车辆进行轮胎更换。17台车辆年行驶里程约75万公里,年费用预计7.1万 元,服务期限两年。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98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莫旗分公司车辆轮胎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莫旗分公司车辆轮胎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 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 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并提供体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生产及安全责任事故,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 全责任事故; 5.参与本次招标的响应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 截(http://wenshu.court.gov.cn/); 6.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 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响应人具有品牌轮胎销售营业执照; 9.响应人必须有经营场地(房产证明或租 房合同); 10.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响应人与邮 政无投资关系,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 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 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1-09 09:30:00到2026-01-1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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