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111-17-01-96641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张村部分)拆卸工程(含围蔽、平整场地等)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张村部分)拆卸工程(含围蔽、平整场地等)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张村部分)拆卸工程(含围蔽、平整场地等)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石井街首期实施范围外张村部分,改造范围2.84公顷,拆除建筑量约52796.67㎡(其中A、B、C、N结构建筑量45366.32㎡;简易结构及构筑物7430.35㎡),地块清表、平整面积约16973.33平方米,围蔽长度约1137米。(拆卸、地块清表及平整面积和围蔽等工程量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测绘数据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最终结算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2.4.3.1主要包括: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工程、围蔽、清表、平整等)并确保通过评审、配合开展前期报批报建、配合相关评审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工作、配合现场施工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分包管理等(如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临时工程、拆卸、围蔽、土地清表、平整、施工范围安保措施等)、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编制、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核、质保期服务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负责施工期间周边交通疏解及占道施工等手续办理。 2.4.3.2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 2.4.3.3其它工作:竣工备案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180个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94.98497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1-10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02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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