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编号:AH
3.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4.招标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择1家债券发行承销商,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制作申报材料、获得审批及批复、组织承销发行、存续期管理等工作。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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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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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销商 |
拟选择1家债券发行承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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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额度 |
不超过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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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行期限 |
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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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行方式 |
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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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行计划 |
由招标人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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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募集资金用途 |
偿还存量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权益出资等符合监管规定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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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用评级 |
发行主体信用评级:AA+级 |
二、投标人(承销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信誉要求(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对应查询截图或承诺文件):
(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需同时满足“投标人(承销商)资格要求”1-3条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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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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