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铁二十三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小金县城入口市政道路棚洞建设项目业主为小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未来数谷派出所施工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所需商混砂浆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工程概况及竞谈内容
2.1 项目简介
2.1.1 中铁二十三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小金县城入口市政道路棚洞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主要工程:小金县城入口市政道路棚洞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棚洞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路灯棚洞装饰及亮化工程。小金县城入口市政道路棚洞建设项目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94309m³、路基填方94249m³、小金棚洞一座,全长110米。
2.1.2 未来数谷派出所项目用地面积约2590.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853.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31.24平方米,主要包括厨房、办公室、备勤室、接待大厅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622.2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
2.2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3.竞谈依据
3.1 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须满足采购人对生产商的要求,生产商签署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
4.2.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能力、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2.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水泥(包件SN01)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商混砂浆(包件SHSJ-01)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
4.2.4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包件SN01)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175-2023)相关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至今,下同)谈判采购产品代表规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商混砂浆(包件SHSJ-01)执行《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及其引用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标准,抗渗混凝土技术参数按《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执行,预拌砂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GB/T 25181-2010《预拌砂浆》技术标准及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51/T5060-2013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具有由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采购产品近两年内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2.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叁份(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3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稳定可靠能力处理协调地方关系,保证采购物资及时稳定供应。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招标的处罚期内,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存在行政处罚(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经营异常(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并提供截图。
4.4 其他要求:(1)近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报价时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结算采用一票制。(5)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供应商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6)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运输工具、运输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与此相关的服务和管理。
4.5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自行解决道路问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5.竞谈方式
5.1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5.2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包件应一包一投。
6.竞谈安排
6.1 竞谈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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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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