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罗山县楠杆镇供水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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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楠杆镇供水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9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罗山县楠杆镇供水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A320

2.3建设地点:罗山县静脉产业园内

2.4项目总投资:约8941.58万元

2.5建设规模:1、自来水厂工程:建设规模10000m³/d自来水厂1座,近期按5000m³/d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供配电系统、自控及智慧水务系统、水质检测系统、仓库维修间及综合楼等附属设施;2、配水管道工程:对部分管道进行改造,新建DN300~DN350配水管网27.223千米。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EPC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勘察设计、概预算及后期服务工作等,以及项目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二标段: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8计划工期:

一标段:7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9质量要求:

一标段: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二标段:监理质量标准:合格。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勘察设计资质:①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①和②同时具有)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同时具备)

(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

(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以来近期社保证明

3.1.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1.6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1.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二标段

3.2.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以来近期社保证明)

3.2.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2.5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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