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包括海潮路、兴城路两条路横纵两条道路,其中海潮路南起兴涛路,北至兴城路,设计全长约 486米,道路路幅宽度为36.0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兴城路西起望海路,东至海塘路,设计全长约892米,宽24.0米。设计速度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报价前请于项目人员联系,了解具体图纸,清单,现场实际情况。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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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 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
1 |
波浪桩 |
W-CP-300-I |
m |
1194 |
中铁十九局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项目经理部 |
新能源汽车产业区块路网完善工程二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合计 |
1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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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三)合同交货计划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五)验收要求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浮动价格(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
☑铁建银信( / %),兑付期限为: /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 %),兑付期限为: /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 %),兑付期限为: / 个月
☑其他 / (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 % , / 天内支付至 / %,剩余 / %于 / 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方式及付款比例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主。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邯郸市复兴区复兴区下穿铁路道路工程项目部。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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