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11526-04-01-193584,招标人为信阳豫东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融资、其他(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2026】002号
2.3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4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豫东南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河西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近期1.5万m3/d;配套人工湿地,建设规模为1.5万m3/d;配套忆城河排水除涝工程,范围为振兴大街至入潢河口,长度约5.7km。
2.5项目计划投资:约2.8亿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2.9计划工期:24个月(含设计周期)。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定性评审”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和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7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6.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
3.6.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7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6年 1 月 10 日至 2026年 2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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