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编号:CRCC
1.采购条件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XCFJ-1标项目已由#批文文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南省许魏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许魏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XCFJ-1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人所需河砂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许昌绕城XCTJ-1标项目经理部,位于河南省长葛市境内,合同工期:36个月;合同金额19.43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沿 S319 南侧布线。在府里庄东南设置花都服务区,跨汶河,经夹岗南,孙拐北,明朗寺北,左场村南,与 G107 交叉处设石象互通。向西进入许昌市规划区范围,经朱庄村南下穿郑阜高铁,经尚官曹村北,曹庄北。 许昌绕城高速公路XCTJ-1标段全长24.5公里。起止里程为K0+000~K24+500,线路全长24.5km,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枢纽互通1处(谢坊枢纽)、服务型互通1处(石象互通)、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花都服务区)、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路基挖方约8万m3,填方约644万m3、桥梁4730米/32座、箱梁867片,空心板586片,钢箱梁491米/4联,现浇箱梁990米/10联,涵洞61道/1574.23m;60米U型槽下穿郑阜高铁;路面面层约81万㎡;城区高架桥(东段)1295m。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河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本次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接受代理商投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内的工业产品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生产物资的模板及设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财务相关报表,2024年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须提供具有专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至2024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并且同意产品的质保期为1年。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每个报价人允许报名多个包件,但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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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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