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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2026年第2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9 收藏项目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1.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3年)(流标重招)

2026 年02 月23 日至2029 年2 月22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2.

田集二厂4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流标重招)

计划时间:2026 年02 月23 日-2026 年5 月13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3.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网源服务(2026-2028年度)(流标重招)

计划时间:2026 年02 月23 日起至2029 年2 月22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4.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2026-2028 年度)(流标重招)

计划时间:2026 年02 月23 日起至2029 年2 月22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5.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工业垃圾处置服务(三年)

计划时间:2026 年04 月01 日起至2029 年03 月31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6.

田集电厂1-4号机组化水系统(含化学仪表)检修维护承包服务(三年)

计划时间:2026 年06 月01 日起至2029 年05 月31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 026-01-09-013-01

田集电厂1-4号机组脱硫系统

鳞片防腐(3 年)(流标重招)

1 批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3 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4 号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工作,脱硫区域所有防腐设备、防腐地沟及集水坑等防腐修复(本工程为田集电厂1-4 号机组脱硫系统年度防腐修补,包括机组临时调停及等级检修,具体防腐区域及防腐面积待停机后由招标人检查后确定)

2026 年02 月

23 日至2029

年2 月22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500

2.

DNYZC-2 026-01-09-013-02

田集二厂4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系

统辅助服务(流标重招)

1 批

田集二厂4 号机

组A 级检修锅炉

本体及脱硝辅助

系统技术服务,

内容包括了锅炉

范围内的钢架、

锅炉本体及汽水

管路、燃烧系统、风烟系统、脱硝

装置、低温省煤

器等全部设备的

检查、检修、调

试、启动,以及

特种设备维修告

知手续办理等工

作(以田集电厂

《生产设备分工

管理制度》为

准)。

计划时间:

2026 年02 月23 日-2026 年5 月13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3.

DNYZC-2 026-01-09-013-03

田集电厂1-4号机组网源服务

(2026-2028 年度)(流标重招)

1 批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

厂1-4 号机组网

源服务(3 年),包括且不限于:

按照国家、行业

及国家电投集团

现行有效的技术

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办法等,

为招标方提供全

方位、全过程的

技术监督服务,

包括受监设备或

部件检验检测、

性能试验、状态

评价、异常分析

与告警、技术交

流与培训等。

范书

计划时间:

2026 年02 月23 日起至

2029年2月22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4.

DNYZC-2 026-01-09-013-04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技术监督

管理服务

(2026-2028 年度)(流标重招)

1 批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

厂1-4 号机组技

术监督管理服务

(2026-2028 年

度),包括且不

限于:按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投

集团现行有效的

技术监督标准、

规程、制度、办

法等,为招标方

提供全方位、全

过程的技术监督

指导、检查和评

价等管理服务。

计划时间:

2026 年02 月23 日起至

2029年2月22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5.

DNYZC-2 026-01-09-013-05

田集电厂1-4号机组工业垃圾

处置服务(三年)

1 批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

厂1~4 号机组工

业垃圾处置服务

(3 年),包括但不限于,将田集

电厂生产垃圾临

时堆放处(工业

垃圾房内废旧保

温棉、建筑垃圾、废旧橡胶塑料、

废旧竹木制品、

煤中杂物)的生

产垃圾(不含厂

内工业废弃物、

废旧、危废垃圾)外运、合规处理。

计划时间:

2026 年04 月01 日起至

2029 年03 月31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6.

DNYZC-2 026-01-09-013-06

田集电厂1-4号机组化水系统

(含化学仪表)检修维护承包

服务(三年)

1 批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化水系统

(含化学仪表)检修维护承包服务(3 年),包括且不限于:全厂化水系统、工业水、生活水、工业回用水、除盐水、循环水补水等管道,氨气和尿素产品气输送管道(含伴热管道)、化学在线仪表及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等设备的日常维护

计划时间:

2026 年06 月01 日起至

2029 年05 月31 日止,具体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情况确定。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脱硫系统

鳞片防腐(3 年)(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

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硫系统鳞片防腐项目工程或相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田集二厂4 号机组A 级检修锅炉本体及脱硝系统辅助服务(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级),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C 级及以上锅炉检修的业绩或相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结

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5 年内担任过至少两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5.拟派安全管理人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网源服务

(2026-2028 年度)

(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或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

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有CNAS 标识)实验室认可证书;4.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田集电厂1-4 号

机组技术监督管

理服务

(2026-2028 年

度)(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或以上资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号令),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工业垃圾处置服务(三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能力,特殊固废(保温棉、建筑垃圾)必须委托有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2 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项目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投标人或其分包方具有符合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田集电厂1-4 号机组化水系统

(含化学仪表)检修维护承包服务(三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或以上等级机组化水设备或主机设备、公用设备1 年以上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相同或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1 月9 日至2026 年01 月1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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