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2026年度全辖安防监控专网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0000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全辖各机构使用的本地线路、太原市各直属支行本部到省行的线路及地市分行本部到省行的长途线路套餐及其所需的相关设备资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邀请加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通过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高低推荐排名第一的为拟签约供应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二)采购流程: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1 不少于2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承诺具备覆盖我行所有网点及离行机构的能力;提供保障全辖各地市专线服务的承诺(具体服务方案需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承诺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全省全辖所有机构都线路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保证我行监控专网服务的连续性要求。如果无法按时完成,则视为无法履约。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一份自2022年12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专线业务案例合同。
5.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需提供承诺: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2026年度全辖安防监控专网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0000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包括全辖各机构使用的本地线路、太原市各直属支行本部到省行的线路及地市分行本部到省行的长途线路套餐及其所需的相关设备资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2026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邀请加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通过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高低推荐排名第一的为拟签约供应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二)采购流程: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1 不少于2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承诺具备覆盖我行所有网点及离行机构的能力;提供保障全辖各地市专线服务的承诺(具体服务方案需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承诺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全省全辖所有机构都线路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保证我行监控专网服务的连续性要求。如果无法按时完成,则视为无法履约。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一份自2022年12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与金融行业合作的专线业务案例合同。
5.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需提供承诺: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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