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乙烯区换热器清洗场地电动双梁起重机100t H=10m S=23m防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双梁起重机100t H=10m S=23m防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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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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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乙烯区换热器清洗场地 |
/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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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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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双梁起重机100t H=10m S=23m防爆 |
1.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应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且必须取得防爆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1月至今至少2台(起重量≥100t、起重高度≥10m)防爆型电动双梁起重机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合同扫描件及监督检验报告(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请购书是针对招标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不得低于请购书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晰列出(如没有列出,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偏离项,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如认为是重大偏离,有权作出否决的决议(在投标截止前已经买方书面批准的偏离项,在评审时不作为偏离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1月9日18时0分至2026年1月15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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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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