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需采购制氮系统设备1套。
二、项目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制氮系统设备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筹集资金,并将用于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未被“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非设备制造商的投标人应获得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正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除原制造商授权书中写明可以转授权外,其它情况下不允许转授权);
5、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1套制氮能力≥800Nm³/h的制氮系统业绩,提供对应的由投标人自身或所投设备制造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该业绩的技术证明材料、验收证明材料或收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合同或订单须能体现项目签订时间,销售产品内容、规格、数量及签章双方等关键信息,否则将被作为无效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发票备查。
6、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7、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
8、如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提交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或有关上级单位公司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9、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未有“正处于破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且未达成和解或进入重整程序”的情形;
(2)近一年内未有“因违反环保、安全生产规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十次以上,或因违反环保、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但未被处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情形;
(3)近两年内未有“因造假、围标串标被政府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处以取消中标资格或其他处罚但未被禁止准入或限制资格”的情形;
(4)近两年内未有“因质量问题被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政府部门依法公示累计三次及以上”的情形;
(5)未有“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清单相关纳税人”的情形;
(6)未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限制消费”的情形;
(7)未有“营业执照注销或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或暂扣尚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8)未有“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
(9)未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0)未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尚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11)未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情形;
(12)未有“被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予以禁止准入或限制资格处罚尚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13)未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或暂扣尚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14)未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15)近三年内未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有商业犯罪记录”的情形;
(16)未有“被列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黑、灰名单中”的情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都将被否决;
12、对于单一设备/货物采购项目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9日到2026年1月1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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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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