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安市2026年城维及单项工程劳务施工项目
预算金额:390.00万元
1.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两个标段预算金额均为195万元。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服务范围均包含城维工程和单项工程。
(1)城维:按区域包干施工:
一标段:长江路以南(含长江路)的主次干道人行道板、混凝土路面、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维修等工程劳务施工;
二标段:长江路以北的主次干道人行道板、混凝土路面、雨污水管网及检查井维修等工程劳务施工。
(2)单项工程:财审价或互审价195万元以下单项工程,不分区域,中标单位分配顺序如下:
①第一轮(前两个单项工程),按成交标段顺序自然分配,并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后附:劳务单位考核细则)。
②第二轮开始,考核得分高者先做,次高者后做。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为85.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超过位数或不足位数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如:84.88%为有效,84.888%、84.8%为无效。各供应商的响应费率不得高于采购最高投标费率。
注:两个标段报价均包含成本、利润、税金、运费、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费、市场价格变动及政策性调整等所需所有的费用,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供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竞谈需求:详见竞谈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三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5.参加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驻现场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时请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件备查)。
三、获取竞谈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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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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