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疆十一地州消纳分析章节咨询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NER-
3、规模:十一地州消纳分析
4、工作内容:内容包含十一地州(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博州、伊犁、阿克苏、巴州11个地区)新能源资源情况分析、电网消纳分析、电价分析等,编制新疆十一地州消纳分析报告相关章节。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乙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配合甲方参加项目评审会,编制的报告满足甲方申报要求。
5、交付地点:乌鲁木齐市
6、最晚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完成初稿,初稿经评审后15个日历日内完整终稿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资质;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
4、公司近3年内(2023年-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至少具备3个新能源项目电力消纳分析报告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8、招标限价:180万元(高于此报价作废)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3日(北京时间,每日10:30-19:00下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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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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