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SWUE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嘉陵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3.采购人:四川嘉陵江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采购预算:最终结算根据实际供应量按成交报价下浮比例据实结算,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供应商根据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的报价要求,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报价下浮比例低于1%的报价无效。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共一个包,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预估用餐人数80人)提供包含油类、大米、肉类、蔬菜、水果、干杂等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性考核评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收费合理性等),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否则终止其服务资格。本项目最多可续签一年。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四、公告方式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服务平台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9日14:00至2026年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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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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