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东胜区东康快速路至布日都梁连接线工程沥青混合料采购
1.2 采 购 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 采购编号:JXG
1.5 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6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8最高限价:675000.00元(含13%增值税)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需求:沥青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除沥青外,其余碎石、矿粉及其他工程用料、拌和服务产生的人材机消耗均由投标人(乙方)承担(供应),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1)材料组成:沥青混凝土由沥青、碎石、矿粉等原材料拌制而成;
(2)供应方式:沥青由采购人(甲方)统一供应,投标人(乙方)负责自行采购碎石、矿粉及其他所需辅助原材料,并利用甲方提供的沥青完成沥青混凝土的拌制、供应;
(3)材料规格及数量:具体沥青混凝土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2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结束(以实际最终全部项目服务内容完成时间为准) 。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目前运营正常,能够正常出开具发票; 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所需的碎石、矿粉等原材料采购渠道及沥青混凝土拌制能力,拥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拌制设备及配套设施。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所供应的沥青混凝土及自行采购的碎石、矿粉等原材料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要求。
(2)财务要求: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要求: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揽过至少1项类似材料供货业绩。(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
(5)信誉要求: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比选文件)。
②未被列入到采购人不良行为且暂停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提供承诺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承诺。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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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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