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综合文体馆为多层公建,总建筑面积12354.8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989.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5.70平方米、基底面积9234.16平方米、建筑高度(消防)19.30米。综合文体馆建设内容包含:土方工程、建筑与装饰、精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挡土墙工程、外网工程等。
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区和平村理想城东侧。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头市昆区昆河镇和平村综合文体馆项目内的给水、排水、强电、弱电、采暖等所有相关施工内容。
4.计划工期:暂定工期240日历天(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注册的合格分包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实力及资金实力的独立法人,在注册成功。对于未与中国二冶集团建立服务关系的投标人,在中标后要及时建立服务关系。
2、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及相应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拟承包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岗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书必须人证统一。
3、具有建设相同/相近工程的能力。
4、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5、无不良施工劣迹。近三年在建筑行业或其它行业工程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及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报价过程中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予授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9日15时至2026年1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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