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装修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CTSJ-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范围: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装修工程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5.最高限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为计费依据,以竣工结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计取金额,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报下浮率,下浮率≥40%;
注:低于于以上限价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6.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服务+1年缺陷责任期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及甲方技术服务要求。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及采购法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不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竞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见磋商文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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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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