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
2.2招标内容:为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及下辖各支行信贷业务中房产、土地、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采购预算:本项目无具体预算,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限价以招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
2.4中标人数量:2家。
2.5合同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可参加。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满三年的按成立日期起算),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1个(须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涉及到敏感信息的可以作覆盖处理,合同内容需体现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甲乙双方盖章)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为两名,并且须具备房地产评估师执业登记证书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此条需投标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无效)
3.为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第五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评估等服务”的规定。哈尔滨银行关联方控制的机构,不得参与评估服务机构的投标。投标人需如实告知是否为哈尔滨银行关联方控制的机构。中标机构在中标后合作期内,如变为哈尔滨银行关联方控制的评估机构,我行将终止合作关系。
4.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格证书/备案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
2.2招标内容:为哈尔滨银行牡丹江分行及下辖各支行信贷业务中房产、土地、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采购预算:本项目无具体预算,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限价以招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
2.4中标人数量:2家。
2.5合同期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未届满的投标人不可参加。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满三年的按成立日期起算),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至少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1个(须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涉及到敏感信息的可以作覆盖处理,合同内容需体现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甲乙双方盖章)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为两名,并且须具备房地产评估师执业登记证书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此条需投标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无效)
3.为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第五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评估等服务”的规定。哈尔滨银行关联方控制的机构,不得参与评估服务机构的投标。投标人需如实告知是否为哈尔滨银行关联方控制的机构。中标机构在中标后合作期内,如变为哈尔滨银行关联方控制的评估机构,我行将终止合作关系。
4.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格证书/备案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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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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