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鸡西市东北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转筒干燥机系统采购项目已筹备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西市东北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西市东北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计划将企业1台80年代建设的转筒干燥机改造为新型转筒干燥机,以适配现有产能需要。
2.2招标内容:
(1)供货范围: 1台Φ2.6×25m型转筒干燥机(预选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最终型号)及配套的天燃气燃烧机、燃烧室、入料装置、出料装置、收料旋流器、动力设备、配电系统(含配电柜、电缆等)、自控系统(含自动控制、检测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等全部设备及零部件。
(2)新采购的转筒干燥机,要配套使用现有干燥机基础、拖辊(不含减速机、电动机,详见现状图纸)。
(3)供方负责提供全套的设计方案、图纸、操作手册,自动化控制原程序(含PLC、触摸屏程序),负责燃烧机和燃烧室的安装,电控、自控、安全系统安装。(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计、设备进厂(安装日期按甲方通知时间)。
2.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石墨矿,具体交货、安装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所有安装施工要求以及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正式授权函;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无与合同履约相关的败诉记录或严重违约;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近 3 年内( 2023 年 1 月至今)具备至少 1 项类似设备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是指: 转筒干燥机的供货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或资料不全者,不予认可);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其他要求: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 年01月09日至 2026 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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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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