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地铁3、6号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电缆采购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徐州地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XK……
2.2招标范围:徐州地铁3、6号线车辆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电缆购买及交付使用等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1125万元人民币
2.4交货地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次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
2.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及以上的所投品牌线缆供货业绩;
业绩以:(1)合同;(2)①对应业绩项目任意一笔项目款有效发票、②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的有效截图、③对应银行收款凭证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合同原件开标现场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按无效业绩处理。)
3.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附上信誉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2投标保证金金额22.5万元整。
备注: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与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6日9: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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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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