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阿图什公司阿图什市二期50万千瓦光伏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阿图什公司阿图什市二期50万千瓦光伏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阿图什市华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万千瓦光伏,直流侧装机容量500.1416MWp,拟采用单晶N型620Wp双面组件+460kW组串式逆变器+5520kW箱变(含1台3220KW箱变),固定式安装方式,共布置91个子方阵。以20回35kV电缆送入华能克州阿图什市220千伏升压汇集站3#、4#主变35kV侧,通过约20公里送出线路送至接入喀什750千伏变电站送出(最终接入以国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阿图什公司阿图什市二期50万千瓦光伏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 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阿图什市格达良乡
2.5 服 务 期: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毕。(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3月,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调整)
2.6 招标范围: 华能克州阿图什市二期50万千瓦光伏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箱变基础、光伏支架基础、汇集站设备基础、调相机设备基础、其他零星设备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土建工程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监测、检验等工作。包含全部施工工程以及前期和附属工程涉及的试验检测。需现场检测的项目,如回填土、桩基础等由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测,其他原材料、半成品由施工单位送样,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检测单位按相关要求及时出具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和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检测机构试验报告专用章、计量认证标志专用章,对报告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参加质量监督检查、技术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7 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本项目招标结果及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与资金预算。
*若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因参与招投标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即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证书: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
资质有效性说明:如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但行政主管部门发布通知延长其有效期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延期通知文件或截图证明材料;否则,该资质视为无效。
资质证书版本及检测内容要求:
若持有旧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内容须同时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与“见证取样检测”;
若持有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则须提供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且专项资质的检测内容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与“地基基础”。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第三方工程检测服务合同业绩 , 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 起至 2026年01月15日17时00分 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