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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软件测试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08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 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软件测试服务

2.项目编号: HJZB2026-00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4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4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8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1

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验收软件测试服务

1项

445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资质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单位负责人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从2026年01月08日起至2026年0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出售,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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