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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喷镀(含组件组合)租赁生产供应商补库项目招募公告
日期:2026-01-09 收藏项目
一、招募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单项合同服务期

1.项目名称: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喷镀(含组件组合)租赁生产供应商补库项目。

2.项目内容:本项目拟招募4家喷镀(含组件组合)租赁生产供应商进入珠海经济特区龙狮瓶盖有限公司喷镀(含组件组合)租赁生产供应商的储备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无需再次响应本次招募)。招商人寻求专业的喷镀(含组件组合)租赁生产供应商,以保障项目稳定推进,提升运营效率,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第四章。

3.预算金额:本项目不设预算金额。

4.响应报价:本项目不设报价要求。

5.单项合同服务期:根据招商人具体要求确定,须在招商人要求时间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

5.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未因质量、安全事故问题被招商人投诉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

6.信用信息:供应商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响应文件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其中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

7.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许可或登记手续,提供①《排污许可证》或②《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或③《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属于《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领证单位的有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一经发现均作无效响应: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③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购买招商文件的时间及招商文件售价

1.购买招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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