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晋江东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福建省晋江东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建设规模:包括实施堤岸功能生态化改造15km,岸线植被恢复7.26km,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3处,水系连通、防污控污、智慧管理建设等,投资额约1.158亿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实施方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365.0000万元;
2.6 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相应勘察阶段的要求,满足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2)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评审;
2.7 服务期限: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实施方案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审查后15日内提供报批稿,批复后15日内提供全部施工图并办理审图;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_________。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08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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