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民丰产业园中心镇区
3.项目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包含新建给水、排水、中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线。具体规模:横八路东段道路总长2598.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36米,侧分带宽度为3米。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2260016001001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丰产业园中心镇区横八路东段及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标段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包含新建给水、排水、中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线。具体规模:横八路东段道路总长2598.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36米,侧分带宽度为3米。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07004002260016001001 |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丰产业园中心镇区横八路东段及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 工程初步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图纸、概算书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所有设计成果和全面技术参数文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获取批复。 | 1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一)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二)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三)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类似业绩是指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担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五)其它要求:1.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提供的信用报告和网页截图必须是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请登录)领取时间:2026年01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15日 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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