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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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预算金额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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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建设项目 |
1项 |
2,200,000.00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项目建设。
3.服务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