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三七、丹参中药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
3.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一标包为三七中药材采购,二标包为丹参中药材采购,三七拟采购量为15吨,丹参拟采购量40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为准。
4.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5.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库房。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于一标包、二标包):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③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⑤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为中药材生产厂家,须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
5.2供应商为中药材代理商,须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并提供中药材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标包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中药材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
5.3一个中药材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标包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中药材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标包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18时00分到2026年01月1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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