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雅安市雨城区市政维修主要材料供应(第三次)(项目名称)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雅安市国雨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雅安市国雨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雅安市国雨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综合评比法☑低价评比法)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根据项目业主需求,提供市政维修主要材料(详见采购清单);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项目业主要求分批供货。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项目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安全要求如下:材料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供应商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供应商一方承担责任。
2.5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采购,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中列明的“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考虑供应商税率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本项目以不含税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中选后合同签订单价(含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中选下浮率)*(1+中选供应商税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项目负责人要求:/;
(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7)其它要求:
(7.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1联合体成员要求:/。
4.(请登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9日9:00时起至2026年1月15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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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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