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甲醇厂水煤浆添加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甲醇厂水煤浆添加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甲醇厂2025年水煤浆添加剂框架合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2026年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对2026年度水煤浆添加剂进行采购。
2.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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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参数要求 |
预估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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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煤浆添加剂 |
含固量 ≥92.0% ,PH(25%水溶液)≥8.00 ,水不溶物≤1.5%,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 |
7100 |
吨 |
2.3 交货期:投标人接到发货通知后,投标人需将水煤浆添加剂7个工作日内运到生产现场。
2.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甲醇厂。
2.6最高限价:单价2490元/吨,总价1767.9万元(含13%税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3项(含3项)60万吨/年甲醇或60万吨/年合成氨水煤浆气化装置业绩,且以上业绩中至少有一套正在使用、连续运行一年以上100万吨/年甲醇及以上水煤浆气化装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中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告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 其他要求: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严重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1月9日09时 00 分至 2025 年1月15日 16 时 30 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月27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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