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河县城西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部分
2、建设单位: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广河县城关镇
4、资金来源: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为16087.92万元。第二部分工程费8900.31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费用为2625.59万元、二标段工程费用为2144.43万元、三标段工程费用为2052.55万元、四标段工程费用为2077.74万元)。
6、建设规模:
(一)第二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29.529km,其中改造给水管网共计5.808km,改造污水管道共计5.524km,改造雨水管网4.831km,改造供热管网6.683×2km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北滨河路(规划九路-规划七路)段、北滨河路(火红沟小桥桥头-现状路)段、南滨河路(漳河东路北段-跃进路)段、河北街、兰郎路、赵家村巷道三、规划二十九路、规划三十三路、麦塔尔小区、阳光小区、陇黔名苑、龙丰润苑等区域内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恢复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7.337km,其中改造DN65-DN200给水管网共计2.3km,改造DN100-DN500污水管道共计1.475km,改造DN200-DN400雨水管网2.078km,改造DN50-DN25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11.5万㎡)1.484km(0.742×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8.569km,其中改造DN65-DN200给水管网共计2.253km,改造DN100-DN500污水管道共计2.532km,改造DN200-DN800雨水管网1.804km,改造DN250-DN40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20.3万㎡)1.98km(0.99×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7.671km,其中改造DN65-DN400给水管网共计1.045km,改造DN100-DN500污水管道共计0.922km,改造DN200-DN500雨水管网0.604km,改造DN80-DN40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26.5万㎡)5.1km(2.55×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5.952km,其中改造DN65-DN100给水管网共计0.21km,改造DN100-DN300污水管道共计0.595km,改造DN200-DN300雨水管网0.345km,改造DN150-DN35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28.7万㎡)4.802km(2.401×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215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施工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建质规〔2025〕3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机械员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的门户网站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10、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8日2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1、工程名称:广河县城西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部分
2、建设单位: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广河县城关镇
4、资金来源: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为16087.92万元。第二部分工程费8900.31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费用为2625.59万元、二标段工程费用为2144.43万元、三标段工程费用为2052.55万元、四标段工程费用为2077.74万元)。
6、建设规模:
(一)第二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29.529km,其中改造给水管网共计5.808km,改造污水管道共计5.524km,改造雨水管网4.831km,改造供热管网6.683×2km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北滨河路(规划九路-规划七路)段、北滨河路(火红沟小桥桥头-现状路)段、南滨河路(漳河东路北段-跃进路)段、河北街、兰郎路、赵家村巷道三、规划二十九路、规划三十三路、麦塔尔小区、阳光小区、陇黔名苑、龙丰润苑等区域内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恢复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7.337km,其中改造DN65-DN200给水管网共计2.3km,改造DN100-DN500污水管道共计1.475km,改造DN200-DN400雨水管网2.078km,改造DN50-DN25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11.5万㎡)1.484km(0.742×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8.569km,其中改造DN65-DN200给水管网共计2.253km,改造DN100-DN500污水管道共计2.532km,改造DN200-DN800雨水管网1.804km,改造DN250-DN40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20.3万㎡)1.98km(0.99×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7.671km,其中改造DN65-DN400给水管网共计1.045km,改造DN100-DN500污水管道共计0.922km,改造DN200-DN500雨水管网0.604km,改造DN80-DN40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26.5万㎡)5.1km(2.55×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共计改造管网5.952km,其中改造DN65-DN100给水管网共计0.21km,改造DN100-DN300污水管道共计0.595km,改造DN200-DN300雨水管网0.345km,改造DN150-DN350供热管网(供暖面积28.7万㎡)4.802km(2.401×2)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215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施工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建质规〔2025〕3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机械员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査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的门户网站查询。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10、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8日2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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