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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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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坠粱 |
2*4.05 |
套 |
322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工程主体施工项目 HT-A3 标项目经理部 |
含防坠网 |
2、计量方法、价款及结算方式
2.1计量方法
点数计量,以现场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准。
2.2报价单价
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损耗及各种税费等,甲方场地内卸车费由 甲方 承担。
2.2价款结算:
固定单价结算
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实收数量以甲方工地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结算单价=报价单价
2.3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乙方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于每月11日到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结算期限: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等方式进行支付,在收到发票 180 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 100 %,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收款收据。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退还款项的,可自约定付款之日起宽限3个月支付。宽限期满后,甲方仍未能支付或退还款项的,乙方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可以应付未付款项金额为基数,自仲裁之日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甲方延迟支付或退还任何款项的,不再计算违约金,仅按上述约定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3、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6年1月9日09时00分-2026年1月13日09时00分。
4、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6年1月17日09:00时。
5、合格报价人要求
5.1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组织。
5.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年来(2023~2025年)采购物资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个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4报价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采购文件条款)。
5.5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不在中国铁建警示名录内。
5.6报价人可以代理或经销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代理商须提供有效代理证明、长期合作证明或出具的针对报价文件授权函。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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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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