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察右后旗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陈家地石灰石矿山开采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重新采购】
2、项目编号:QT30
3、采购内容:采购人合法持有陈家地石灰石矿山采矿权,为保障矿山规范化、规模化开采加工,满足采购人生产及市场外售需求,现通过询比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负责该矿山的开采、加工、运输及代为销售管理等相关工作,开采石灰矿石不低于80万吨每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量要求:合格,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9、项目实施地点:察右后旗陈家地石灰石矿山。
10、最高限价:设置最高单价限价,单价限价如下:
10.1总开采量80万吨或以下(包括水泥料、高镁料和电石料),其中破碎后用于电石生产的石灰石料按照4-8料计价,最高限价 33元/吨(不含税)。总开采量超过80万吨以上部分,其中破碎后用于电石生产的石灰石料按照4-8料计价,最高限价提高3--5%;
10.2总开采量80万吨或以下(包括水泥料、高镁料和电石料),其中不符合电石料指标要求,专用于破碎生产水泥石灰石或其他用途,破碎后石灰石料最高限价 15元/吨(不含税)。总开采量超过80万吨以上部分,其中破碎后石灰石料基准价提高3--5%;
供应商报价高于各项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
4、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承诺函)。
5、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9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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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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