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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公安局2026年度民辅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永胜县公安局 2026 年度民辅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最高限价:430000.00 元(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采购需求:购买永胜县公安局民警职工人事人员 301 人,辅警 314 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保险费为 693 元/人/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服务地点及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依法开展业务的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情况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7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进行参与的,必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或声明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同一保险主体两家及以上机构参加的,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01 月 05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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