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已由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询比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喜德基打风电项目航空影响评估服务。
2.2项目地点:凉山州喜德县。
2.3询比范围:包括对项目场址进行现场踏勘,精准核对场址中心点及风电机组、配套储能装置、升压变电站的规划布局坐标,全面收集航空影响评估所需资料,进行项目涉民航机场净空符合性分析,提出项目对机场影响解决方案,编制出符合民航行业标准及新能源项目审批要求的航空影响评估报告,并完成报告的评审、修编,最终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批复或备案文件。具体要求见第六章甲方要求。
2.4服务期:甲方在提供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齐全后,乙方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及时向甲方移交评审意见书、评估报告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批复或备案文件,并取得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意见为止。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要求。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评价的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论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公布的最新“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中(公布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提供查询截图);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备案人员名单中(提供查询截图),具有民航空中交通管制或者民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或航行情报员执照,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的风电项目航空影响评估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业绩相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签署页)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合同中须体现合同双方单位、内容、规模等关键信息,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其他客观证明材料。完成业绩需提供备案证明或甲方验收等客观证明材料。
3.4近3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2年-2024年提供审计报告或2023年-2025年提供财务报表)。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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