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豫能永贵机电激光熔覆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永贵机电现场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范围:物资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后附)。
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自然日内交货完毕
6、付款方式:出卖人将合同全部产品(含技术资料、合格证等必要文件,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交付至指定地点后,经出卖人和产品使用人双方人员清点核对并签署《到货验收会签单》,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30%给出卖人。出卖人收款后开始安装调试,并向买受人开具合同总价款3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到货验收会签单》给买受人。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产品使用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应取得《验收合格报告》并交付买受人,同时向买受人开具合同总价款70%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验收合格报告》签署之日起,设备连续正常运行满三个月(或全部设备到齐满六个月,以先到为准)后,买受人于次月起六个月内,分期平均付清合同总价60%(每月付10%)。期间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应及时修复,买受人可相应顺延付款,但延付金额不超过修复费用或经评估的价值损失部分。
合同总价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报告》签署起12个月或全部设备到货起18个月(以后到期者为准)。质保期内如无重大质量缺陷且出卖人履行完毕质保义务,买受人应在质保期满且收到经产品使用人确认的《质保期满履行完毕确认书》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的招标采购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检验检测规范;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规定,提供响应货物必备的强制性认证证件(例如:煤安证、防爆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须确保所响应货物及相关生产商具备并提供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符合上述第2、3条要求的国家及行业强制性认证与许可;
(2)产品在设计、生产、安装、检验检测等环节所需的其他资质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9日8:30分到2026年1月15日17:30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17: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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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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