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复建工程(建设六马路站、纪念堂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十三号二期工程;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复建工程(建设六马路站、纪念堂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复建工程(建设六马路站、纪念堂站)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1)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 (2)纪念堂站科技厅拆除复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与连新路交口的西北象限,广东省科技厅地块内。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项目,占地2568.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99.78平方米(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地上五层、地下两层,主要功能房间为商场、办公室、餐厅、设备房、停车库等,包含地上建筑和地下室、基坑,地下室与地铁建设六马路站换乘节点合建,地上部分与地铁出入口、安全口合建。 (2)纪念堂站科技厅拆除复建项目,占地20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240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主要功能房间为展览厅、贵宾室、报告厅、会议室、办公室、员工餐厅、设备房间、停车库等,包含地上建筑和地下室、基坑,地下室与地铁纪念堂站十三号线和二号线换乘节点合建,地上部分与地铁风亭及出入口合建。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阶段等监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所含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工程,项目实施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 24 个月;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5.5784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专业 乙 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 本科 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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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且合同额80万元及以上。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主体盖章,否则不予以认可),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1-08 17: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29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29 09: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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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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