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2024年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乡村绿化美化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单位
2. 建设规模:2024年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建设面积为180.0亩,共计39个小斑。
3. 建设地点: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4. 项目投资:本项目施工合同暂定总价为69.29万元。
二、招标范围
负责2024年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乡村绿化美化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并出具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正式报告。协助招标人审核项目相关依据与资料、工程量审核、工程计价审核、过程造价管控、进度款审核、分析合同与结算方法等工作。
三、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经营并有效存续;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范围等证明文件;
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法定代表人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者身份证原件;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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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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