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邮储银行西藏分行网点便携式社保卡制卡机
1.2.预算金额:60万元(含税)。
1.3.到货安装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使用。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6万元/台(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5.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5.1.投标人应是所提供设备的原厂商,提供的设备整机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响应产品(制卡设备)的3C、节能、ROHS检测证书或报告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的查验截图并加盖公章。
2.5.2.投标人具备软件成熟度CMMI5证书;
2.5.3.投标人具备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EAL4增强级);
2.5.4.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2级及以上证书。
2.5.5.2022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产品应至少具备一项在金融行业/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总分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分行(服务对象要求)的应用案例,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5.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①保证应用软件不违规收集、传输和共享客户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②响应产品及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如涉及第三方专利须取得相应授权。
2.6.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6.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6.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6.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4.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6.4.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6.4.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6.4.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4.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4.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6.4.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6.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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