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沛县大屯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四期工程已由 沛经审发 [2025]132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沛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沛县大屯街道。
2.2 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大屯街道市政管、小区、单位庭院等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其中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14.2 公里;小区、单位庭院、居民区等地块内改造管网约83公里;排水关键节点监测共计25 套。
总投资估算金额:18015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概算编制。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地质勘察、物探,编制合格的工程测量、勘察、物探报告及后期配合服务等相关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及概算,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的必要的所有技术咨询和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按要求提供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并提供相应的PDF和CAD电子版本)。
2.4 勘察设计周期: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4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查后 7 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牵头人)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今,具有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雨污分流或污水管网或雨水管网或污水提质增效等工程须含有雨污水管网)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二者缺一不可(若以上资料未体现投资额须另行提供批复文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如有>)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6年1月 8日至 2026 年1 月1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