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镇级排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已由潮南发改投审(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源通过 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债券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商品混 凝土及砂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潮南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建设工程-镇级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建设工程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分布于司马浦、胪岗镇、成田镇、陇田镇、井都镇、两英镇、雷岭镇。主要针对潮南区镇级排水系统开展提质增效改造,主要开展子项为雨污分流完善工程、主干管节点改造工程、清污分流改造工程、排口整治与涵闸改造工程、缺陷修复及错混接整改工程及主干管节点监测工程,新建排水管网总长约75.68km,管径为DN200-DN1650;对已建的合流暗渠清淤修复约4.82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混凝土、砂浆+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企业资格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必须能满足项目施工生产需求、预拌商品混凝土日产能力达到2000m³以上(含2000m³);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且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方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3至2024年每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2024年大中型市政、房地产、地铁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出具的履约证明(复印件)。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租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②不接受近两年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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