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名称 | 万安县河西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项目 | ||||
| 工程地点 | 万安县五丰镇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 / | ||||
| 项目编码 | 2601- | ||||
| 建筑规模 | 建筑面积:200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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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 1027.25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10272516.61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鑫源一路主要建设内容:鑫源一路道路长 170 米,道路红线宽 16 米。新建沥青路面宽9 米,两侧新建 3.5 米宽人行道,新建排水系统、路灯、强弱电等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嘉湖路片区的主要建设内容:拆除中央分隔带和部分交叉口人行道后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原有标线调整间距后重画。道路中心与两侧新增分隔栏。在万安县政务服务中心门口新建设52米盖板,对环岛进行改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含投标截止日)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市政工程以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80万元且沥青道路铺设面积≥13000平方米的市政工程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应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只需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 ”均为市政专业。均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含投标截止日)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市政工程以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中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80万元且沥青道路铺设面积≥13000平方米的市政工程业绩 |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要求组建项目工程部,需配备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退休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有效返聘合同,其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8日 | 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获取方式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29日 | 提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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