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加工厂低温油洗单元LPG管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SXJJ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加工厂低温油洗单元LPG管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包括详细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设备调试运行、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工 期:总工期为120天(其中2026年大修期间系统停车后19天内(暂定2026年4月1日至4月19日,根据最终确定时间调整)完成所有拆除及管道、设备、仪表等安装工程,具备投运条件)。
2.3建设地点:中国山西省襄垣县王桥工业园区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含)以上资质,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GC2级设计)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GC2级安装)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须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供应商近三年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及至少一项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具备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三年指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
(6)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 获取时间:2026年1月8日18时00分--2026年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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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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