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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新区(北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新区(北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发〔2025〕15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北区再生水厂1座,规模为3万m³/d,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关要求,处理后再生水并入园区工业供水系统作为工业用水的补充水源。改造中水库1座及配套工程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2260015001001 第七师胡杨河新区(北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工程规模】:该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初勘、详勘、地形图测量、定位放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包括项目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验收及配合等工作的服务团队。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7004002260015001001

第七师胡杨河新区(北区)再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该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初勘、详勘、地形图测量、定位放线、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包括项目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验收及配合等工作的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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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综合能力;2.资质等级及范围: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需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截图(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5.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15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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