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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公园路55号大楼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元):2552500元(国库资金:25525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包1-2552319.69元

·  采购需求:

·  包名称:青浦区公园路55号大楼维修工程

·  数量:2

·  预算金额(元):2552500.00

·  简要规则描述:青浦区公园路55号大楼维修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3)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6)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采购活动);
4、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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