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金陵石化工单〔2026〕1号《关于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项目工程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7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70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低压蒸汽提级利用项目一段设计,包括项目详细设计、概算编制、设计优化、编制竣工图;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税))。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税))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EPC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设计专业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主要设计专业:工艺、仪表/自控、结构、电气、概预算专业,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项目经理可兼职其中1名专业负责人(若兼职需提供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格业绩参与评审);
②工艺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仪表/自控专业负责人持有仪表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④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⑤电气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⑥概预算专业负责人持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含税))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请登录)(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1月8日 17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 17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标书款200元,售出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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